关于我会对广东协会“年会通知”的回复意见
广东青年旅舍协会:
贵方2008年3月24日来函收悉。十分遗憾,我们认为贵方对瑞士达沃斯签署的协议内容存在曲解,达沃斯大会之前与之后的YHACHINA是有本质区别的,达沃斯大会前的YHACHINA是广东青年旅舍协会在匈牙利44届大会借北京协会未出席之机会,单独以广东青年旅舍协会名义申请的附属会员,并不包括北京青年旅舍协会,达沃斯大会正式表决前,IYHF要求中国成立的新的机构应该包括北京青年旅舍协会,这是中国成为IYHF正式会员的基本条件,否则,就没有必要在达沃斯签什么协议,我想贵方对此心知肚明,只是不愿提及。
贵方最近将以广东青年旅舍协会名义申请的YHACHINA移花接木至“中国国际青年旅舍总部”的荒唐做法实在可笑,北京青年旅舍协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团体,不是自说自话的草台班子,做事当然是有原则的,贵方把我会按照普通青年旅舍对待的态度是错误的,是傲慢、无理和没有自信的表现。无论贵方多么“真诚地”邀请,任何在事前未经任何协商的情况下要求我方参加的会议,我方无法参加,这是合情合理的,也是无可指责的。如果北京青年旅舍协会邀请贵方参加一个会议,一定会在会前征求贵方意见和建议,告知会议要研究的议题和要解决的问题,达成共识后再邀请贵会参加,这是基本的礼节礼貌知识,是对合作伙伴的起码的尊重。
国际青年旅舍联盟要求贵我两会合作的要求态度鲜明,明确提出:不能合作就要重新考虑中国的正式会员资格,对于国际青年旅舍联盟CEO麦克·汉森先生代表执委会要求我会与贵会于2008年4月16-19日出席伦敦举行的关于中国事务的协调会的邀请,我方主动将回复意见在报告IYHF的同时抄送贵会,以表示尊重。
总之,不管贵方打着什么鲜亮的旗帜和口号,无论贵方认为什么重要或什么不重要,做人和做事是要有原则最重要。
我方再次重申:只要贵方放弃傲慢与偏见,能够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前提下举行会前协商,我方愿意讨论贵方提出的共同召开全国青年旅舍大会的提议。共同在IYHF宪章的前提下在中国发展青年旅舍,为会员和广大青年服务,为旅舍服务,实践青年旅舍的理念,实现青年旅舍的理想。
特此回复。
北京青年旅舍协会
2008年3月27日
来函照登:年会通知
Date: 2008/03/24 21:32 (星期一)
陈旭华会长:您好!
回函收悉。
经研究,我们认为贵方对瑞士达沃斯签署的协议内容存在误解。YHA CHINA并不是达沃斯会议时才有的,贵方也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承认并加入YHA CHINA。至于“中国国际青年旅舍总部”只是其中文表述。
中国青年旅舍发展十年,这次已是我们的第五届全国大会了。去年第四届全国大会前,我们曾多次通过传真、E-mail、电话等方式请贵方派员参加,我本人还就此事专门打电话并发传真给贵会李妮妮副会长,邀请贵方派代表参加,但结果你们放弃了这次机会。
YHA CHINA的职责和任务是在不违反IYHF宪章的前提下在中国发展青年旅舍,为会员和广大青年服务,为旅舍服务,实践青年旅舍的理念,实现青年旅舍的理想。其它的都不重要。
我们再次诚挚邀请您和于长江名誉主席出席本月28、29在昆明召开的第五届全国青年旅舍大会。
尹忱
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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